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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3K25474814A-syqrmzf-00000068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11-0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睢政〔2022〕6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爱游戏app官方网站 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商睢政〔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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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5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8号)精神,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动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完善机构、明确责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原则,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任务,以推动落实区、乡两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建立规范可持续管护机制为总体目标,全面推行“路长制”,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推动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

  二、总体目标

  各乡镇要尽快制定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路长制”,明确各级路长和日常工作机构,按照区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章程、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开展相关工作。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覆盖区、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全面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1.区级:由区政府牵头,按照“总路长+区、乡、村三级路长”的组织形式分级设立。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区级路长由区政府分管交通的领导同志担任。同时,成立区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总路长任组长,区级路长任副组长,宣传部、政府办、发展改革、财政、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下设区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乡、村级:乡级路长由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下设乡级路长办公室,负责乡村路长日常工作。村级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各级路长分工负责,路长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1.路长职责

  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农村公路发展政策,明确各级路长职责,建立保障机制,督促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区级路长负责区、乡、村三级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定期开展公路巡查,协调解决公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公路运行安全畅通。

  乡级路长是乡级公路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办理区级路长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辖区内乡级公路的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卫生,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负责指导本辖区村道管理、养护工作。

  村级路长是村级公路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办理乡级路长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卫生,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

  2.“路长制”办公室职责

  区级“路长制”办公室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路长制”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协调各部门加强路域环境整治,落实农村公路管养等工作。定期开展巡查督查,对区、乡、村三级路长工作进行考核,并落实激励问责机制。

  乡级“路长制”办公室负责执行落实区级“路长制”办公室制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工作任务等;协助乡级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核查考核等机制;开展巡查督查,对村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向区级路长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3.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区政府办:负责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目标督查和考核内容,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农村公路有关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批,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睢阳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危害公路公共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等。

  区财政局: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睢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自建房的用地审批;协助公路建设国土审批;负责协助加强日常巡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路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路长制”工作机制运行的管理、检查和考核工作,统筹“路长制”工作资金筹措、调度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加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依法开展损坏路产、侵犯路权、治理超限超载等查处、治理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加强指导自来水管道铺设的规划管理,协助做好公路两旁自来水管道迁改工作;负责查处在跨河桥梁禁止采砂区域内的非法采砂作业等;负责整改和监督实施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公路污染扬尘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督查整改公路两侧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加强农业机械行驶公路管理,指导协调好田路分家矛盾。负责推进有关惠农利民项目,推进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国网商丘供电公司睢阳供电中心:负责协调、参与公路建设及养护生产用电工作;加强电业杆线铺设的规划管理,严禁侵占公路用地范围。

  中国电信睢阳分公司、中国移动睢阳分公司、中国联通睢阳分公司:加强通信杆线及设施铺设的规划管理,严禁侵占公路用地范围。

  (三)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各级“路长”应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率。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如遇突发水毁抢险和难以通过市场化实施的一般性损坏的定期修理加固等技术性修复工作,由“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制定有关方案,落实养护资金,由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及时进行修复。

  3.督查:“路长制”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定期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处置问题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确保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按时完成水毁抢修等应急工作任务,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路长制”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管理队伍。

  全面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以区、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为支撑。区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对区、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各乡镇按规定设置专职农村公路工作人员,全面落实好乡、村级公路的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要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的管理之中。

  区、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队伍要在各级路长的领导下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及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十四五”农村公路重点建设任务,统筹农村公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乡村产业、高标准农田、水利与交通综合运输规划有效衔接,推动区乡公路提档升级,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加快推进“通村入组”道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路网及通行能力。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区、乡级公路安全隐患路段的治理,重点进行急弯陡坡、临水临塘、跨铁跨渠桥梁、事故易发路段等重点路段的整治。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建设质量。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养护设施建设,实现区有中心站、乡有管养站、村有养护室,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公路管护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向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方向发展。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落实日常养护及人员经费,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实行发现重度病害、突发性事件、灾情、险情报告制度。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提升养护质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平台技术,推动农村公路快速、自动化路况检测,每年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充分运用评定结果,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通过“早养护、早投入”实现“寿命长、通行畅”。

  (三)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

  落实《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区有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健全乡级人民政府与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落实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强化执法工作的配合协调。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施农村公路清洁行动,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和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

  (五)加强农村公路生态保护。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风景名胜、饮用水水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农村公路生态保护机制,结合农村公路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合理建设农村公路,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

  区政府将“路长制”工作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目标体系,制定“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区“路长制”办公室每年将对各乡镇“路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各乡镇“路长制”工作执行实施成效情况,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路域环境整治、公路日常养护等方面的内容。考核结果分别报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并与年终综合考评挂钩,适时予以通报。

  乡级“路长制”督查考核办法自行制定,定期向区级路长办公室报送督查考核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要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对“路长制”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各司其职的“路长制”工作保障机制,自觉服从“路长制”的协调和管理,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的运行,建立工作联席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制”管理体系。

  (三)做好建档立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用地、绿化苗木进行调查核实,明确各路段管理养护责任人,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建立区、乡、村农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

  (四)做好信息公开。要积极主动做好“路长制”信息公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乡、村道路路长名单,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着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高“路长制”社会参与度,为推行“路长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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